2010年5月7日 星期五

蝸居縮水



近來鄭汝樺局長忙個不了,由 “ 無蝸居 ”  到 “ 縮水樓 ” 都是她的範疇。

由 “ 無蝸居 ” 到 “ 縮水樓 ” 也是我一個朋友的故事。

兩個孩子漸漸成長需要多一點私人空間,仙妮和丈夫決定遷出家姑的二百呎公屋單位另覓居所,由於家姑的公屋單位住戶名單包括她的丈夫,因此不能即時申請公屋,即使申請輪候的時間亦很長。租住私樓後租金上揚,終決意申請房協的樓宇,因坊間都說房協的用料較佳。

計算了首期和每月的供款,揀選了一個面積三百餘呎的單位。拿鑰匙收樓的日子到了,雖則實用面積只有二百五十多呎左右,還是可以給孩子一些私人空間,夫婦從此有了屬於自己的蝸居,一家人都非常興奮。

進了單位一看,“ 天啊!怎麼地方這麼細小?實用二百五十多呎? ”。縮水的面積令仙妮夫婦大失預算。眾多的業主經歷數月的追討,房協解釋是外牆在建造時加厚了,令實用面積減少並願意應業主要求作出讓步。最終仙妮更換了一個實用面積三百餘呎的單位。

仙妮的事使我學會怎樣看樓宇的示範單位。仔細打量各項擺設的尺寸,進入單位後試試像默劇演員在屋內走走,睡房的床……,進入每一間房間都試把房門關上,才會發現…………(("o"))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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