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2月24日 星期一

聖誕仙人掌﹙蟹爪蘭﹚



很久沒繪圖了,控制滑鼠有點…還可以吧!難得這花在這時候開放,剛好可以跟大家說一聲「聖誕快樂!」










2018年12月10日 星期一

舊建築的業權




源於近年的樓宇業權新聞報導,乘坐巴士或途經一些仍未拆卸重建的舊樓宇,看見一些有點特式的我用手機拍下來作一個回憶紀錄,當中的露台、外牆欄柱都各有特色。

﹙下圖樓宇已重修活化為中醫診所﹚





﹙下圖是位於尖沙嘴柯士甸道附近的教堂﹚




﹙下圖位於柯士甸道與彌敦道交界的露台建築物﹚



小時候曾居住舊式樓房一段日子,樓宇由於外觀一般早已轉售重建,當年十多名住客相處融洽,共用一廚一廁,大家互讓體諒,當設備老化出問題的時候,雖說維修費用是業主支付,但是等待維修期間生活上帶來一定的不便。

﹙下圖樓宇位於大角咀荔枝角道附近﹚






有些人反對拆卸經年的建築物,說是保留歷史,也許我對歷史不熱衷,對拆卸這些樓宇並不婉惜,事因這些舊樓宇經年月洗禮需要維修的地方和設備必然更多。

﹙下圖樓宇位於旺角界限街附近﹚




一些經年的舊式建築物業權主人,在重建拆卸時被愛護歷史建築人士反對,堅決地向有關部門申請保留,最終建築物保留下來讓公眾參觀。

﹙下圖樓宇位於元州街最近已完成重修,大門鐡閘已拆除更換上玻璃門。﹚



﹙下圖是樓宇位於深水埗欽州街﹚




對一些特式的建築物能保留下來給公眾觀賞確是喜訊,但是否剝奪了原業主的權利呢?某程度上是否像逆權侵佔呢?以我的知識水平是無法知道和明白答案。曾有人批評香港的樓宇沒有特式,但基於以上的事件往後還有沒有業主選擇設計獨特的呢?

﹙下圖樓宇的建築台位於深水埗南昌街附近,正面是平實的露台,後面的露台才見特色。﹚




一宗樓宇的後樓梯大門某些位置被判決逆權侵佔成功,在我記憶中…後梯的建設是作為發生火警時住客逃生的通道,為甚麼可以被逆權侵佔了?

﹙下圖樓宇建有後樓梯,位於深水埗元州街、東京街交界,樓梯在後巷加設鐵閘。﹚





假使有一天我可以建造一所獨立屋…………。





2018年12月9日 星期日

出事了該問責誰





某個星期五中午開始流鼻水,鼻塞隨後出現,我戴上了口罩為怕感染同事,呼吸卻暢通起來,病向淺中醫,決定下班乘巴士往醫生診所;比較地下鐡路和路面交通路程時間,最徍選擇是乘巴士,計算候車和路程約需 45 分鐘到達。

在相距目的地尚有三個停車站,車停站後好像蠕動了一下,十分鐘只行走了一輛車的路,時間上相距診所關門的時間仍餘 25 分鐘,我開始擔心是否能趕及。

出了路口,三條行車線的車輛只偶爾蠕動一下,到了交匯點看到了原來是發生輕微交通事故,這時候前座的女士說了一句話:「正衰人,累人累物。」當下我感到這話…是否涼薄了一點?出現交通事故,關心的不是有否人受傷嗎?重複地想,她也沒錯駡…司機不小心駕駛導至意外令繁忙的道路擠塞,耗去其他人的時間之餘,假若造成傷亡,警察、消防、醫護等都需要作處理和善後工作。

因上則女士的言談誘發我聯想以下發生在我工作機構的事件。

搬遷到新的辦公室,管裡層整合了公司架構,每天上班需以電子職員證簽到紀錄同事的工作時間,逾時 15 分鐘作遲到紀錄,假若忘記攜帶需在簽到簿確認上、下班時間。某位同事在短短的兩個月內,多次以忘記攜帶職員證的藉口以人手簽到,逃避逾時上班的考勤紀錄;稍後另一位同事出現同類情況,主管為了制止這些行為蔓延,修改守則為:忘記攜帶證件和遲到均需罰款,積累的儲存金額用作同事下午茶。

彈性處理規則本來是一項好的措施,卻被幾位同事的行為破壞了,奉公守法的同事就因轉換手袋、背包時漏攜職員證被罰款,下午茶也難平息心中氣。

下午茶餐的條約後,午飯時間又被挑戰,幾名同事多次出外用了兩小時午饍超逾基本的一小時,事前和事後也沒與部組管理人溝通;主管提議修改規則:午饍時間均需簽到作紀錄。

條例規則的寬鬆彈性一旦被人利用,管理人員為堵塞這些行為修改條款加強執行,惹來了不近人情的批評,這到底是誰該被責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