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4月22日 星期日

交通事故問責



近日在新聞的短片中,看到幾宗險釀成車禍的報導,有司機忽然轉線、另一片段是司機逆線行駛、另一是與前車踫撞後轉向駕駛到行人路上再回到車路上逃跑。這些片段使我聯想起去年在小巴上司機的話。


某天坐在公共小巴上,司機開啟了收音機,廣播電台主持人報導交通消息後對駕車者呼籲:「天雨路滑,容易造成事故,大家小心駕駛,就路路暢通。」


X!有咁多撞車咪係呢個政府啲官錯囉!」


小巴司機這一句話令我大惑不解,是政府官員的錯…道路規劃?交通燈?濫發汽車車牌和駕駛執照?


亞煩不懂駕駛也學識淺薄只能扮演乘客和行人的角色作以下的結論:


乘客和行人甚麼情況會造成交通事故?
1. 在不適當地方上落車輛。
2. 在司機駕駛時與他談話或爭執。
3. 窮追巴士亂跑。
4. 不依照交通燈號或跨欄亂過馬路。


使用道路者也該有其需負的責任,駕車者沒有做好本份也會造成事故。
1. 胡亂﹙雙行﹚泊車令行人的視線受阻造成交通意外。
2. 在駕駛期間接聽電話、不專注交通狀況駕駛。
3. 睡眠不足、藥物或酒精類飲品令精神狀態不佳仍自信能操控。


上述第一項﹙泊車﹚的情況經常在亞煩居所附近。
亞煩曾經歷了第二項和第三項…真的冒汗。
司機接朋友來電,並沒有使用輔助耳機,單手執著軚盤落斜再轉彎。

亞煩乘坐的小巴,司機與車廂內朋友大談昨夜竹戰,到達某一路口,燈號早已顯示是紅燈,車輛仍向前駛,司機朋友叫「停車」,她才驚醒立刻剎車,幸好另一方向沒有車輛駛出。

安全是司機、乘客和行人,所有道路使用者的首要事項,交通事故發生該向誰來問責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