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4月25日 星期日

地鐵穿梭—咕哩



在一列往中環的地下鐵路列車車廂,正值是上班時間,車廂內擠滿乘客。列車到達尖沙嘴站,由於站在車廂門附近的人多,離開車廂的乘客需要擠開旁邊的人才可離開車廂,令車廂內兩位男士發生碰撞。

被撞的男士不滿被推撞問道:「為什麼推撞我?」

撞人的年青人回答:「你不懂讓開給別人下車,怪不得我推撞你。」

「你說一聲不可以嗎?用不著用手肘撞我啊。」

「要教你讓開?教你也不會懂,你這個“咕哩”。」

「你說我是“咕哩”?」

在這時車廂內的乘客都望向這兩位男士,向他們身上打量,撞人的年青人身穿西服、手拿著放文件的包。被撞的較年長,他身穿休閒服、背著背包。

在你一言我一語對駡聲中,列車到達了金鐘站。撞人的年青人在離開車廂前回答道:

「沒錯,我是說你是 “咕哩” 怎麼樣? “咕哩” 。」然後悻悻然地離去。

這事情告一段落,車廂內有人低聲在討論剛才發生的事情,誰對誰錯。在我看來年長的不懂得禮讓是不對,但年輕的身穿西裝,看上去一表人才卻欠缺了修養,先是動手撞人,繼而單憑別人的衣飾確定人家是幹“咕哩”行業。

 “咕哩” 這職業一般是不需要有高等教育,並不代表人格和修養低下;接受過高等教育的人,也不一定有高尚人格和修養,亦不應該對職業有所歧視,社會都需要有各行業的存在。這年青人在罵別人 “咕哩” 的時候,同時間他已經令自己的人格和教養被扣分了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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